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已于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对我国海事海商法律环境产生了深远影响,也为应对全球航运变局下的争议解决机制带来了重要的变革和契机。会上,来自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天津海事法院等机构的嘉宾围绕探索海事争议解决创新路径与强化协同合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分享了《海商法》关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修订及对合同当事人的影响、物流与供应链领域的商事仲裁实践,以及发挥海损理算的专业优势助力海事海商争议解决,特别是聚焦航运贸易数字化、绿色化最新发展趋势,系统讲解了统一国内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律适用,平衡承运人、托运人、收货人等相关主体利益,完善海商领域的涉外关系法律适用及积极对接国际规则等海事争议解决新动向,帮助企业更好应对海事风险。
交流会上,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与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天津市分会、天津市律师协会共同发布了《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时仲裁指南》。该指南的发布,旨在为企业等市场主体在自由贸易试验区通过选择临时仲裁解决争议提供规则和操作指引,使其能够通过选择临时仲裁这一灵活高效的争议解决方式来化解纠纷,为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的临时仲裁实践提供借鉴,并积极促进临时仲裁在全国范围内的发展。
天津市贸促会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天津作为我国北方国际航运枢纽,拥有突出的区位和港口优势,是海事海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承载地。此次交流会的成功举办,以及《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时仲裁指南》的发布,将为行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支撑。下一步,各方将进一步推动海事海商争议解决方式的创新应用,助力天津建设国际海事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